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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知产资讯
2025年3月,美国参议员克里斯·库恩斯(Chris Coons)和汤姆·科顿(Tom Cotton)重新提出了《2025年恢复排他性专利权以实现工程、科学和技术机会法案》(简称《RESTORE专利权法案》),众议员纳撒尼尔·莫兰(Nathaniel Moran)和玛德琳·迪恩(Madeleine Dean)也提出了众议院配套法案。法案背景该法案旨在恢复专利所有人在侵权案件中获得禁令救济的权利。自2006年美国最高法院在“易趣(eBay)诉MercExchange案”中作出裁决以来,专利侵权案件中的禁令救济变得难以获得。这一裁决改变了法院以往在认定侵权后通常会签发禁令的做法,转而采用四要素测试法来确定签发禁令是否合理。此后,专利权人在侵权案件中申请永久禁令的请求大幅减少,许多专利所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案内容《RESTORE专利权法案》建议对《专利法》第283条进行修改,增加一项“可反驳的推定”条款。根据该条款,如果法院在案件中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专利所保护的权利受到侵犯,则专利权所有人将获得可反驳的推定,即法院应就该侵权行为授予永久禁令。这一改变将使侵权者承担证明没有理由颁发禁令的责任,例如,如果侵权者能够证明禁令会损害公众利益,则禁令可能不会颁发。支持与反对该法案得到了多方支持。前任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局长安德烈·扬库(Andrei Iancu)和戴维·卡波斯(David Kappos)等知识产权专家认为,该法案将为发明人提供必要的保障,推动美国在关键技术领域取得领先地位。创新联盟执行董事布莱恩·庞珀(Brian Pomper)也表示,该法案将恢复专利法的平衡,使小型发明人在面对大科技公司侵权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然而,也有观点认为,该法案可能会撤销最高法院“易趣案”的裁决,使专利诉讼回到该裁决之前的时代,甚至有人担心这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影响与展望如果该法案通过,预计将对美国专利制度产生深远影响。一方面,它将增强专利权人的保护力度,威慑潜在的侵权者;另一方面,也可能引发关于专利保护与公共利益之间平衡的进一步讨论。《RESTORE专利权法案》的重新提出,反映了美国在专利保护领域面临的挑战和争议。随着该法案在国会的推进,其最终能否通过以及如何影响美国的创新生态,值得持续关注。*以上信息来源自www.ipwatchdo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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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2025年3月18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对美国宜普电源转换公司(Efficient Power Conversion Corporation,简称“EPC”)的专利US’294号作出最终裁定,判定该专利所有权利要求均无效且应被撤销。这一裁定标志着中国氮化镓(GaN)器件龙头企业英诺赛科(Innoscience)在与EPC的专利纠纷中取得决定性胜利。这场专利纠纷始于2023年5月,当时EPC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诉讼,指控英诺赛科侵犯其四项氮化镓功率半导体器件专利(专利编号分别为294、508、347和335),并寻求禁售令与侵权赔偿。2024年7月,ITC作出初步裁定,认定英诺赛科未侵犯EPC的US’508号专利,但认为英诺赛科侵犯了US’294号专利的部分权利要求。面对这一不利初步裁决,英诺赛科并未退缩,而是积极应对。该公司向USPTO提出多方复审(IPR),质疑US’294号专利的有效性。USPTO经审理后认定,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12中,英诺赛科能够以优势证据证明权利要求1-3、7-9不具备创造性,因此宣告这些权利要求无效。最终,在2025年3月18日,USPTO发布最终裁决,宣告US’294号专利所有权利要求无效,认为该专利涉及的技术仅为氮化镓领域现有且被广泛使用的通用技术。这一裁定对英诺赛科而言意义重大。它从根本上否定了EPC对英诺赛科的侵权指控,确认EPC的专利无效,使得英诺赛科在与EPC的专利战中取得完全胜利。此外,这一裁定也为全球氮化镓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指引,有助于减少因专利纠纷带来的不确定性和市场干扰。在USPTO作出最终裁定后,EPC主动撤诉了US’347号和US’335号专利。消息公布后,英诺赛科在港股市场表现强劲,股价一度大幅上涨超15%。此次裁定不仅为英诺赛科在国际市场上赢得了重要胜利,也展现了中国企业在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中积极应对并取得胜诉的能力。英诺赛科与EPC的专利纠纷最终以英诺赛科的胜利落下帷幕。这一案例再次证明,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积极的应对策略和坚定的维权决心是企业取得胜利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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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记者张泉)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定旨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公民和组织依法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背景与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和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增多。为有效应对这一挑战,国务院制定并发布了《规定》,以完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提升中国在全球知识产权领域的治理能力,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主要内容《规定》共18条,涵盖以下几个重点方面:加强服务与指导国务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将加强国外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服务和预警,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应对指导和维权援助。同时,支持商事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参与纠纷解决,鼓励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方式快速解决纠纷,降低维权成本。提升企业能力《规定》要求企业增强法治意识,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储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此外,支持企业设立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相关保险业务,以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规制境外调查取证在中国境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应当依照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以及中国法律规定办理。向境外提供证据或材料的,应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数据安全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法须经主管机关准许的,应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反制不公平待遇对于未给予中国公民、组织国民待遇,或不能提供充分有效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或地区,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措施。对于外国国家以知识产权纠纷为借口对中国进行遏制、打压,对中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相应反制和限制措施。其他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加强协调配合,对利用知识产权纠纷危害中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采取相应措施。对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或者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予以处理。专家解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德表示,《规定》的出台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重要举措,体现了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通过加强服务、提升企业能力、规制境外调查取证以及反制不公平待遇等措施,《规定》将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引,有助于提升中国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中的影响力。对跨境卖家的影响积极影响1、增强法律保障预警与指导:规定要求加强国外知识产权信息收集与发布,为跨境卖家提供法律预警,帮助规避侵权风险。2、纠纷解决支持:支持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快速解决纠纷,降低跨境卖家的维权成本。3、应对不公平待遇反制措施:对于外国不公平的知识产权限制措施,中国可依法采取反制措施,为跨境卖家提供保障。可能面临的挑战1、运营成本上升关税与物流成本增加:美国近期取消800美元以下商品免税政策并加征关税,导致跨境卖家运营成本上升。2、合规成本增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要求卖家投入更多资源用于合规管理。3、市场竞争加剧市场格局变化:关税政策调整可能使美国本土卖家竞争力增强,市场份额转移,跨境卖家需调整市场策略。4、供应链调整压力:卖家需重新评估供应链策略,如转向海外仓模式,以降低关税和清关成本。结语《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为跨境卖家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但也带来了运营成本上升和市场竞争加剧的挑战。卖家需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优化供应链和运营模式,积极利用政策支持,提升自身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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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路透社华盛顿电 —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近期作出裁决,确认了“Fireball”威士忌商标的有效性,驳回了马里兰州酿酒商Bullshine公司对该商标提出的异议,并维持了其自身的“Firebull”酒类商标。(图片来源于网络)此次商标争议源于2015年,当时Bullshine公司申请了“Bullshine Firebull”联邦商标,涵盖“除啤酒外的酒类饮料”。路易斯安那州的Sazerac公司对此提出异议,认为Firebull会与自己的Fireball威士忌造成混淆。Sazerac公司旗下的“Fireball”肉桂威士忌是一款融合了加拿大威士忌和肉桂的利口酒,在美国市场颇受欢迎。法院的裁定基于以下几点:首先,认定“Fireball”是一个非通用的品牌名称,具有显著性,符合商标法对商标可注册性的要求。Bullshine曾主张“Fireball”是描述含有辛辣调味成分酒类的通用名称,但未被法院采纳。其次,法院认为“Fireball”和“Firebull”之间的相似性不足以导致消费者混淆。尽管两个商标都包含“fire”(火)这一元素,且都用于酒类产品,但整体上存在明显差异,消费者能够区分。该裁决对Sazerac公司而言是一次重要的胜利,巩固了其在酒类市场的品牌地位,防止其他企业利用相似商标搭便车,损害其市场份额和品牌形象。这有助于Sazerac公司继续推广和销售其“Fireball”威士忌,增强消费者对其品牌的信任和忠诚度,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于Bullshine公司而言,其试图挑战“Fireball”商标有效性的努力未获成功,其“Firebull”商标虽被维持,但在市场推广中需注意与“Fireball”商标的区分,避免实际使用中产生混淆。此次裁定可能促使Bullshine公司在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方面进行策略调整,更加注重自身商标的独特性和市场定位,以避免与知名品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该事件凸显了在酒类行业等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企业拥有强大且受保护的商标的重要性。商标不仅是品牌的象征,更是吸引消费者、建立市场信任的关键因素。企业应积极维护自身商标权益,及时对可能侵权的行为采取法律行动。同时,也提醒企业在创新与模仿之间需找到平衡,避免因过度模仿而陷入法律风险。此外,商标的有效性确认有助于维护市场上品牌的独特性和清晰度,使消费者能够更准确地识别和选择自己喜爱的酒类产品,避免因商标混淆而购买到不符合预期的产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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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25 年 2 月 6 日,泰国中央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作出判决,标志着瑞幸咖啡在泰国起诉当地山寨品牌 “泰国瑞幸” 的案件尘埃落定,瑞幸咖啡终获全胜。这一判决不仅为瑞幸咖啡在泰国的市场拓展扫清障碍,更为中国企业海外维权树立了标杆。事件始末2022 年初,游客在泰国曼谷发现与国内瑞幸咖啡门店高度相似的店铺,其从门店装修到包装、标识皆与正版瑞幸极为相似,仅 Logo 鹿头呈镜像翻转。随后,瑞幸咖啡发布声明称泰国并无授权门店,这些门店实为仿冒,并着手通过法律途径维权。2023 年 12 月,泰国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中央法庭判决瑞幸咖啡败诉。原因在于泰国商标法采用 “先申请制”,泰国皇家 50R 集团早在 2020 年就已合法注册瑞幸商标,获得商标使用权。不仅如此,该集团还反诉瑞幸咖啡,索赔高达 100 亿泰铢。2024 年 3 月 4 日,瑞幸咖啡正式向泰国中央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对 “Luckin Coffee” 商标及鹿头 logo 的合法权益,并主张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2025 年 2 月 6 日,泰国中央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作出判决,确认瑞幸咖啡对 “Luckin Coffee” 商标及鹿头 logo 享有在先权利和更好权利,撤销被告在泰国的商标注册,判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包括不得使用 “LUCKIN COFFEE”“瑞幸咖啡” 及鹿头 logo 设计,并向瑞幸咖啡支付损害赔偿。赔偿内容包括一次性赔偿 1000 万泰铢(约合人民币 215 万元)以及从起诉日起按日计算的每日 10 万泰铢的持续性赔偿,总赔偿累计已超 4600 万泰铢(约合人民币 1000 万元)。案件细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瑞幸咖啡提供了大量证据,包括在中国及其他国家的商标注册证明、品牌知名度证明、与泰国皇家 50R 集团之间的沟通记录等,以证明其对 “Luckin Coffee” 商标及鹿头 logo 的合法权益和较高知名度。泰国皇家 50R 集团则辩称其依据泰国商标法 “先申请制” 合法注册商标,且在注册后已开展实际经营,瑞幸咖啡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但法院经审理认为,瑞幸咖啡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在泰国皇家 50R 集团注册商标之前,已通过广泛宣传、实际经营等行为使 “Luckin Coffee” 品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瑞幸咖啡享有在先权利和更好权利,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事件影响瑞幸咖啡此次胜诉,不仅维护了自身品牌形象和合法权益,更关键的是为其在泰国市场的进一步拓展扫清了障碍。瑞幸咖啡可借此加强在泰商标保护,为未来业务发展奠定基础。该事件为中国企业海外维权提供了重要借鉴。它警示中国出海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先于市场布局,提前做好商标检索和保护工作至关重要。出海企业应采取前瞻性策略,充分研究目标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执法司法环境,将其作为投资和运营评估的重要考虑因素。瑞幸咖啡在泰国的商标维权案是一场跌宕起伏的典型案例,为中国企业提供了深刻借鉴。它表明在商业全球化的浪潮中,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企业出海的关键议题,企业需要更加重视和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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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2025年3月,美国最高法院对一起商标侵权案件作出重要裁决,以未注意公司关联方的独立性为由,撤销了下级法院对侵权方的罚没裁决。这一裁决引起了广泛关注,对商标侵权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具有重要意义。案件背景该案件涉及两家知名公司,原告为一家在服装行业拥有知名商标的企业,被告则是一家被指控侵犯该商标的公司。原告发现被告在其生产销售的服装产品上使用与原告商标相似的标识,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遂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进行经济赔偿。法院判决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原告进行经济赔偿。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认为被告的侵权行为成立,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高法院裁决依据(一)关联方独立性问题美国最高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发现下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一个关键问题,即未充分注意被告公司与其关联方的独立性。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准确界定侵权主体及其责任范围至关重要。被告公司与关联方在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下级法院未能充分考虑这一点,导致对侵权责任的认定存在偏差。(二)证据认定问题最高法院还对下级法院在证据认定方面提出了质疑。下级法院在认定侵权行为及赔偿金额时,所依据的部分证据存在不充分或不准确的情况。例如,对于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利润等关键数据的认定,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导致判决结果可能存在不公正性。案件细节及影响(一)商标相似性及市场混淆原告的商标在服装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显著性。被告在其服装产品上使用的标识与原告商标在图形、文字等方面存在相似之处,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市场调查显示,已有部分消费者将被告的产品误认为是原告的产品,这对原告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形象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二)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及范围被告的侵权行为持续时间较长,涉及多个地区和多种服装产品。从时间上看,侵权行为已持续数年,且在原告发现并发出警告后,被告仍未及时停止侵权行为,显示出其主观侵权恶意较大。从地域和产品范围来看,侵权产品在多个州销售,涵盖了男女装、童装等多个品类,对原告的市场造成了广泛的冲击。(三)经济赔偿及罚没情况一审和二审法院在判决被告停止侵权的同时,还判决被告对原告进行经济赔偿。赔偿金额包括原告因侵权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合理的维权费用等。此外,法院还对被告的侵权所得进行了罚没,以示惩戒。然而,最高法院在撤销罚没裁决时指出,下级法院在确定赔偿金额和罚没范围时,未充分考虑被告关联方的独立性及证据的准确性,导致判决结果存在不合理之处。四、行业影响及展望(一)商标保护意识提升此案再次凸显了商标保护的重要性。企业应加强对自身商标的管理和保护,及时发现和制止侵权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企业在使用他人商标时要谨慎,避免因侵权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二)法律适用的明确性最高法院的裁决为商标侵权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适用指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更加注重关联方独立性的考量,准确界定侵权主体和责任范围。同时,要严格审查证据的充分性和准确性,确保判决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三)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此案表明美国司法系统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依然坚定。尽管在个别案件中存在判决被撤销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容忍。相反,通过严格公正的司法审查,可以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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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