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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商标局裁定英诺赛科未侵权,跨国专利纠纷落幕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5日
作者:有孚出海
当前阅读量:84

2025年3月18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对美国宜普电源转换公司(Efficient Power Conversion Corporation,简称“EPC”)的专利US’294号作出最终裁定,判定该专利所有权利要求均无效且应被撤销。这一裁定标志着中国氮化镓(GaN)器件龙头企业英诺赛科(Innoscience)在与EPC的专利纠纷中取得决定性胜利。


这场专利纠纷始于2023年5月,当时EPC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诉讼,指控英诺赛科侵犯其四项氮化镓功率半导体器件专利(专利编号分别为294、508、347和335),并寻求禁售令与侵权赔偿。2024年7月,ITC作出初步裁定,认定英诺赛科未侵犯EPC的US’508号专利,但认为英诺赛科侵犯了US’294号专利的部分权利要求。


面对这一不利初步裁决,英诺赛科并未退缩,而是积极应对。该公司向USPTO提出多方复审(IPR),质疑US’294号专利的有效性。USPTO经审理后认定,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12中,英诺赛科能够以优势证据证明权利要求1-3、7-9不具备创造性,因此宣告这些权利要求无效。最终,在2025年3月18日,USPTO发布最终裁决,宣告US’294号专利所有权利要求无效,认为该专利涉及的技术仅为氮化镓领域现有且被广泛使用的通用技术。


这一裁定对英诺赛科而言意义重大。它从根本上否定了EPC对英诺赛科的侵权指控,确认EPC的专利无效,使得英诺赛科在与EPC的专利战中取得完全胜利。此外,这一裁定也为全球氮化镓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指引,有助于减少因专利纠纷带来的不确定性和市场干扰。


在USPTO作出最终裁定后,EPC主动撤诉了US’347号和US’335号专利。消息公布后,英诺赛科在港股市场表现强劲,股价一度大幅上涨超15%。此次裁定不仅为英诺赛科在国际市场上赢得了重要胜利,也展现了中国企业在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中积极应对并取得胜诉的能力。


英诺赛科与EPC的专利纠纷最终以英诺赛科的胜利落下帷幕。这一案例再次证明,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积极的应对策略和坚定的维权决心是企业取得胜利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