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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知产资讯
在当今快速变化的时尚市场中,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品牌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然而,时尚行业独特的商业特性和创新需求,使得知识产权问题变得复杂且充满挑战。本文将深入探讨时尚行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面临的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一、时尚行业知识产权的复杂性时尚行业是一个高度商业化的领域,其产品生命周期短,市场需求变化迅速。与电影或音乐等创意产业相比,时尚产品的“保质期”更短,消费者对“新奇感”的追求更为强烈。这种特性使得品牌必须不断推出新产品以吸引消费者,但同时也增加了侵权风险。品牌需要在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之间找到平衡,以确保其设计的独特性和市场竞争力。外观设计专利是时尚品牌常用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之一。然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相对有限,主要保护产品的视觉外观,而不涉及产品的功能或技术特征。这意味着,即使一款设计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其他品牌仍可能通过微小的修改来规避侵权指控。此外,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和维护成本较高,对于小型品牌来说可能是一个负担。商标和版权在时尚行业的保护作用也不容小觑。商标保护品牌标识和品牌形象,而版权则保护具有独创性的设计元素,如图案、印花等。然而,这些保护手段也存在挑战。例如,商标侵权的认定需要证明侵权行为对品牌声誉或消费者认知造成了实质性损害;而版权保护则需要证明设计的独创性和固定性,这在时尚设计中往往难以界定。二、行业竞争与不平等现象大型时尚品牌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它们拥有更多的资源用于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法律诉讼,并且能够通过规模经济降低成本。此外,大品牌在市场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也使其更容易获得消费者的信任,从而进一步巩固其市场地位。相比之下,小品牌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面临诸多困难。它们可能缺乏足够的资金和法律专业知识来申请和维护知识产权,也难以承担侵权诉讼的高昂费用。此外,小品牌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更容易受到侵权行为的冲击。这种不平等现象不仅影响了小品牌的发展,也对整个行业的创新生态造成了负面影响。三、人工智能带来的新挑战人工智能在设计领域的应用为品牌带来了新的机遇,但也带来了新的挑战。生成式人工智能可以快速生成大量设计创意,但这些设计的原创性如何界定是一个关键问题。如果人工智能生成的设计与现有设计过于相似,可能会引发侵权争议。此外,人工智能的设计过程可能涉及对大量现有设计数据的学习和借鉴,这也增加了侵权风险。在营销领域,人工智能可以生成逼真的营销图像和视频,但这些内容的版权归属和使用范围也需要明确。如果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设计或创意,可能会导致侵权纠纷。同时,人工智能生成的营销内容可能会误导消费者,影响品牌的声誉和市场形象。四、行业术语的灰色地带在时尚市场中,“dupes”(仿制品)是一个常见的术语,指的是合法的、价格较低的模仿产品。然而,有些卖家可能会进一步复制品牌的产品标识、包装甚至营销策略,从而构成假冒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品牌的知识产权,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需要提高辨别能力,避免购买侵权产品。消费者在时尚市场的购买决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如果消费者能够更好地识别侵权产品,将有助于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品牌和行业组织可以通过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法产品。五、应对策略与建议无论是大品牌还是小品牌,都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品牌应该积极申请专利、商标和版权,以确保其设计和创意得到合法保护。同时,品牌也需要加强对侵权行为的监控和打击力度,及时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身权益。品牌在利用人工智能进行设计和营销时,需要谨慎处理知识产权问题。确保人工智能生成的设计具有足够的原创性,并避免对现有设计的不当借鉴。同时,品牌需要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和使用范围,避免侵权纠纷。消费者是时尚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他们的购买决策直接影响着行业的健康发展。品牌和行业协会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如社交媒体、线下活动等,向消费者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辨别能力,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法产品。六、结论时尚行业的知识产权问题是一个复杂而多面的挑战。品牌需要在商业性与创新性之间找到平衡,同时应对来自市场竞争、技术发展和消费者认知等方面的挑战。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公平竞争环境、谨慎使用人工智能以及加强消费者教育,时尚行业可以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这样,时尚行业才能在创新与保护之间找到一条可持续的发展之路,为消费者带来更多优质的产品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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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2025年5月28日,国际贸易法院就V.O.S. Selections, Inc.等诉唐纳德·J·特朗普案(案号25-cv-66)作出简易判决,裁定所有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关税的行政命令(第14193号行政命令、第14194号行政命令、第14195号行政命令和第14257号行政命令)均因违反法律而无效。这些关税命令被永久禁止执行,法院裁定,执行永久禁令的行政命令应在10个日历日内发布。法院在其意见中并未援引非授权原则,而是基于总统行政命令超越了IEEPA法规的权限这一事实作出裁定。具体而言,全球报复性关税令(对所有贸易伙伴的所有进口产品征收10%的关税;对中国征收10%的临时报复性关税)超出了国会通过《国际经济与政治经济法案》(IEEPA)授予总统的通过关税手段监管进口的权力。贩运关税(总统根据IEEPA宣布国家紧急状态时为应对国际卡特尔构成的芬太尼和毒品威胁而实施的)失败了,因为它们并未应对这些关税令中规定的威胁。鉴于此决定,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BP)可能会在10天内发布指南,为进口商提供关于如何在没有IEEPA关税的情况下进口的建议。进口商应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上诉,并保留其已付关税退款的权利。截至2025年5月28日,政府已提交上诉通知。(以上消息来源于www.mondaq.com)对中国卖家的影响关税成本降低:根据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定,特朗普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的关税(如对中国的芬太尼关税、对等关税等)被认定无效。这意味着中国卖家出口到美国的商品,如果之前被加征了这些关税,未来将不再需要支付这部分额外成本,从而降低出口成本,提升产品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力。市场不确定性增加:尽管法院裁定关税无效,但特朗普政府已提交上诉通知,且可能通过其他法律依据(如《贸易法》第232条或301条款)重新实施关税。这种政策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中国卖家在短期内难以准确规划生产和销售策略。潜在市场机会:如果关税被取消且不再恢复,中国卖家在美国市场的份额有望扩大,尤其是在与美国本土及其他国家竞争时更具价格优势。中国卖家的应对建议1、短期应对暂停缴纳相关关税:建议中国卖家在短期内暂停缴纳与IEEPA关税相关的额外费用,等待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BP)发布具体指南。准备退款申请:整理历史缴纳的关税记录(如HTS编码、报关单号等),并密切关注CBP关于退款程序的公告,必要时主动提交抗议文件以申请已缴关税的退款。2、中期应对监控上诉进展:密切关注特朗普政府的上诉动态以及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审理情况。如果上诉法院暂缓执行禁令,需及时调整策略。评估政策替代风险:警惕美国政府可能通过其他法律条款(如《贸易法》第232条或301条款)重新实施关税,提前做好应对准备。3、长期应对合同条款审查与调整:核查长期采购协议中的“关税调整条款”,评估是否需要重新协商价格,以应对关税政策变化带来的成本波动。供应链多元化:考虑供应链的多元化策略,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如果原供应链因关税调整而发生转移,需权衡回迁成本与政策不确定性。总体而言,此次法院裁定为中国卖家带来了短期的关税成本降低机会,但同时也伴随着政策不确定性。中国卖家需密切关注法律动态,灵活调整策略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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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5月19日(星期一),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发布正式通知,宣布将于2023年6月5日(星期四)举办一场公共圆桌会议,旨在就网络市场假冒商品问题征集公众意见。此次会议的目的是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正在制定的《打击非法贸易自愿准则》提供政策建议和利益相关方反馈。会议背景网络假冒商品问题随着电子商务和社交媒体的发展日益严重,给品牌方、消费者和经济秩序带来了巨大挑战。USPTO 此次举办圆桌会议,体现了其在国际知识产权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也彰显了数字化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讨论主题会议将围绕以下关键议题展开:1、网络假冒商品现状与挑战:分析电商平台和社交媒体中假冒商品的流通渠道、销售模式及其对各行业的影响。2、现有措施的有效性:评估现行法律、技术和行业手段在打击网络假冒方面的效果,探讨改进方向。3、利益相关方合作与责任划分:明确品牌方、平台、消费者和执法机构的责任,建立更有效的协作机制。4、政策与技术的优化:探讨如何通过政策调整、技术创新和国际合作改善打假机制。参与对象会议对公众开放,包括企业、行业协会、学术界、消费者权益组织和个人,可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参与。广泛征集各方意见,确保讨论结果具有广泛性和实用性。会议目标1、推动全球政策制定:为美国政府在 OECD 框架下制定更有效的反假冒贸易政策提供支持。2、助力 OECD《自愿准则》:为该准则提供实践依据,强化跨境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国际协作。后续影响会议成果预计将对未来美国及国际层面对电商平台、物流服务商等主体的监管要求产生深远影响,推动平台责任强化和消费者教育计划的实施。OECD《自愿准则》与 USPTO 角色OECD《打击非法贸易自愿准则》旨在通过非强制性标准减少假冒商品流通,涉及海关、数字平台等多方协作。USPTO 作为美国知识产权政策的主要制定机构,通过此次会议展现了其在国际知识产权治理中的领导作用。结语此次圆桌会议是全球知识产权保护进程中的重要一步。通过多方参与和深入讨论,会议将为全球打假工作提供新思路和新策略,推动各国政府、企业和国际组织携手合作,共同守护知识产权与消费者权益,促进全球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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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知识产权小组委员会近期举行了一场听证会,主题为“外国对美国创新和经济领导地位的威胁”。在听证会上,私营企业就美国知识产权所有者面对中国共产党支持的非法活动所遭遇的挑战进行了证词陈述。听证会不仅涉及消费者安全和国家安全风险,还讨论了多项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案,这些法案将在未来几天内提交给国会审议。(图片引用于 https://ipwatchdog.com)美国创新者面临的挑战美国参议员汤姆·蒂利斯(北卡罗来纳州共和党)提出了《专利资格恢复法案》(PERA),旨在恢复影响诊断学及其他领域创新的专利资格法。加州民主党众议员亚当·希夫在听证会上提到,一家中国制造商注册了一家美国扬声器公司的中文商标,并在该公司更换制造商一年多后继续销售该品牌扬声器。夏洛特管道铸造公司(Charlotte Pipe and Foundry Company)也面临了类似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该公司发现,上海的益泰塑料公司(Yita Plastic)以夏洛特管道公司的品牌销售产品,并在中国注册了相关商标权。夏洛特管道公司为维护其在中国的知识产权已花费超过10万美元,但其起诉亿泰塑料的案件自2023年起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被搁置。摩恩公司(Moen)的产品开发执行副总裁Aaron Bores强调了中国产品带来的消费者安全问题。他提到,第三方测试显示,90%的非品牌水龙头不符合安全饮用水标准,60%的水龙头铅含量超标。他敦促委员会考虑升级《消费者信息告知法》,以统一进口产品的安全标准认证验证程序。应对措施和立法建议北加州亚洲协会和阿克伦大学法学院的Mark Cohen建议在与中国的高层谈判中引入知识产权专家,将知识产权视为私人权利,并要求法院透明化和建立有效的执法机制。美国电影协会的卡琳·坦普尔(Karyn Temple)讨论了全球55个国家/地区实施的网站屏蔽制度在打击盗版方面的成效。听证会上,证人敦促国会采取行动,包括提出《打击贸易欺诈法案》,以解决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关于中国产品的投诉。坦普尔还呼吁国会通过网站屏蔽法案,可能包含限制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网站屏蔽行为责任的条款。参议员玛莎·布莱克本(田纳西州共和党)和参议员克里斯·库恩斯(特拉华州民主党)计划重新提出《打击中国间谍活动报告法案》,要求美国司法部(DOJ)每七年向国会提交一次报告,详细说明司法部为应对来自中国的国家安全和间谍威胁而开展的活动。布莱克本还宣布,她正与佛蒙特州民主党参议员彼得·韦尔奇合作起草一项法案,以加快美国专利商标局对涉及人工智能、量子和其他新兴技术发明的专利申请的审查。版权局局长解雇争议听证会期间,一些参议员质疑特朗普总统解雇版权局局长希拉·珀尔穆特的合法性。德宾参议员提到,有人认为版权局最近发布的关于版权和人工智能的报告导致特朗普政府解雇了珀尔穆特。坦普尔指出,该人工智能报告本质上基本没有争议,主要分析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的合理使用问题。库恩斯参议员也在听证会上批评了珀尔穆特的解雇,并补充说,他很高兴看到两党共同反对特朗普政府的决定。(编译自 https://ipwatchdo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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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案件背景2025年4月29日,在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PT Medisafe Technologies案”(案件编号:2023-1573)中,法院明确指出,评估颜色商标是否为通用名称的适当测试是一个两步审查程序,需要考虑以下两个因素:(i)相关商品或服务的类别;(ii)相关公众是否主要将申请注册的颜色视为该类别商品或服务的类别或类型的商业外观。案件事实本案涉及PT Medisafe Technologies(以下简称“Medisafe”)提交的美国商标申请,申请注册的颜色为深绿色(Pantone 3285 c),用于医用检查手套,并附有使用示例:然而,审查律师以通用性为由拒绝了该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审判与上诉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维持了这一决定。委员会认为,第三方网站截图显示其他非关联卖家使用“相同或几乎相同的深绿色”具有证明通用性的效力,而对客户声明的重视程度较低,并且完全不考虑Medisafe授权经销商中的三家进行的有缺陷的调查。上诉与裁决Medisafe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核心问题是委员会在确定颜色商标是否为通用名称时是否适用了正确的法律标准。Medisafe主张,相关法规中使用的“术语”一词意味着应采用不同的测试方法来确定颜色是否为通用名称。然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这一观点,解释称这种解释将给予颜色商标更多的保护,违背了《兰厄姆法》的宗旨。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适用了密尔沃基测试,认为有充分证据支持委员会的认定,即绿色对于“氯丁橡胶医用检查手套”而言是通用的。案件意义这一判决为评估颜色商标是否为通用名称提供了明确的测试标准,并强调消费者认知——特别是相关公众是否将提议的商标视为来源标识——是分析的主要驱动力。因此,商标申请人在提交支持申请的证据时,应注重证据的质量和说服力,这将对申请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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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2025年3月,美国纽约联邦法院陪审团裁定,加拿大运动品牌Lululemon的部分鞋类产品侵犯了耐克的专利权。陪审团认定,Lululemon的Chargefeel、Strongfeel 和 Blissfeel系列鞋款侵犯了耐克关于运动鞋结构创新的专利。上图为Lululemon的Chargefeel系列跑鞋,引用于  https://shop.lululemon.com 上图为Lululemon的Strongfeel系列跑鞋,引用于  https://shop.lululemon.com上图为Lululemon的Blissfeel系列跑鞋,引用于  https://shop.lululemon.com耐克于2023年1月30日L对ululemon提起诉讼,声称Lululemon的四款新鞋设计侵犯了其专利。这些美国专利的编号分别是8266749、9375046和9730484。耐克声称,Lululemon四款新鞋的设计侵犯了其所主张的专利权利要求,这些专利涉及一种制造带有旨在改善灵活性、透气性和重量元素的编织鞋的方法。其中的权利要求1内容如下:一种制造鞋类制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同时编织具有周边纺织结构的纺织元素,所述针织的纺织元素具有至少一种不同于在所述周边的针织纺织结构中的针织纹理;从所述周边的针织纺织结构中去除所述针织的纺织元素;将所述针织的纺织元素融入到鞋类制品中。陪审团判决Lululemon向耐克支付35.545万美元的赔偿金,这笔金额是根据耐克从提起诉讼之日起至审理结束期间Lululemon销售侵权产品所获得的收入来计算的合理版税。陪审团同时驳回了耐克对另一项专利的侵权指控。耐克最初希望获得Lululemon新鞋销售收入5%作为补偿性赔偿,但陪审团的裁决金额远低于耐克的预期。Lululemon对裁决结果表示不满,并称将上诉。Lululemon的发言人称,法院判给的损害赔偿只是“名义上的”,并表示打算会对认定其侵犯一件专利的裁决提出上诉。尽管赔偿金额对Lululemon来说并不重大,但此判决向市场发出了明确的信号,表明耐克将继续采取行动来保护其知识产权。这起案件突显了知识产权保护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的重要性。耐克作为行业的长期领导者,一直在积极捍卫其专利和商标。另一方面,Lululemon传统上以瑜伽服装著称,近年来扩展到鞋类和其他性能驱动产品,直接与耐克竞争。尽管Lululemon在法庭上败诉,但其产品将继续在市场上销售,因为陪审团的裁决不会影响其现有产品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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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