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显示,其与北京超思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0日正式签署了《和解协议》,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10日支付了和解赔偿金1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28万元。至此,这场历时六年的美国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康泰医学公布的和解协议的内容如下:
1、诉讼起始:诉讼始于2018年,北京超思在美国伊利诺伊北区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康泰医学及美国康泰侵犯其专利号为No.8639308的美国专利。
2、初次调解:在诉讼初期,美国法官召开调解会议力促双方和解,但因双方和解主张相差较大,调解未达到预期结果。
3、审理过程:案件随后进入审理程序,包括法官作出马克曼裁决、完成事实取证、专家取证等步骤。2024年5月,美国专利商标局给出单方再审第一次审查意见,判定涉案专利6个权利要求全部无效。
4、专利有效性认定:然而,在2024年10月,美国专利商标局最终发文认定No.8639308号专利6项权利有效。
5、和解达成:考虑到诉讼成本和长期诉讼的负担,康泰医学与北京超思经过反复沟通,最终在2024年12月10日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
6、和解条件:根据和解协议,康泰医学承认其在美国境内制造、使用、销售或提供销售,或进口至美国任何康泰指尖脉搏血氧仪的行为属于侵犯了美国专利号8,639,308的专利。康泰医学已停止上述行为,并同意在未获得北京超思书面许可前不会开始实施侵权行为。康泰医学支付100万美元的赔偿金,解决涉及被控侵权血氧仪的所有诉讼。北京超思豁免并解除此次诉讼中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费用或律师费索赔。康泰医学豁免解除对No.8639308号专利非侵权和无效性的请求。此协议取代双方此前的所有协议、谈判和谅解。
7、和解金支付:康泰医学已于2024年12月12日通过电汇方式完成100万美元的赔偿金支付。
8、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康泰医学的控股股东胡坤已履行完毕承诺,支付的赔偿金为100万美元。
9、和解影响:康泰医学表示,本案涉诉专利权不涉及公司的核心专利、技术及产品,且公司已升级涉诉被指控或提及的产品功能,并且美国康泰亦于2018年后停止相关产品在美国销售,目前已无相关产品库存,因此本次和解结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康泰医学处理这次专利侵权诉讼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停止侵权行为:康泰医学在被诉后,立即停止了在美国境内制造、进口、使用、提供销售或销售被控侵权的康泰血氧仪产品。
2、产品功能升级:康泰医学对涉诉被指控或提及的产品进行了功能升级,并且已无相关产品库存。
3、反诉被控侵权专利:康泰医学针对No.8639308号专利提出非侵权和无效性的请求,然而美国专利商标局最终发文认定No.8639308号专利6项权利有效。
3、和解谈判:康泰医学与北京超思就和解调节双方进行了反复沟通,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4、财务影响评估:据康泰医学的招股说明书显示,为应对上述专利侵权诉讼,康泰医学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分别产生律师费用为837.98万元、290.88万元及253.23万元。面对巨额的诉讼成本,康泰医学评估了如果败诉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最终接受了北京超思提出的100万美元的和解赔偿金。
5、实际控制人赔偿承诺:康泰医学的实际控制人胡坤出具了承诺,如果康泰医学和美国康泰因诉讼案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他将自愿承担上述相关赔偿责任。
通过这些步骤,康泰医学有效地处理了与北京超思之间的专利侵权诉讼,并达成了和解,避免了长期的法律纠纷和可能的更大经济损失。由此可见,在产品正式上市之前,进行专业全面的侵权风险评估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