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Geographical Indications,简称GIs)是一种特殊的标识,用来表明某个产品来自特定的地区,并且该产品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与这个地区的地理因素有关。其主要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利益,确保消费者能够识别商品的真实来源,同时保护生产者免受不公平竞争的影响。在许多国家,包括美国,地理标志可以通过商标法获得保护。它们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这意味着它们可以由多个生产者共同使用,以表明他们的产品来自特定的地区。
商标则是用于区分一个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任何标志,帮助消费者识别和区分不同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的产品。一个有效的商标应该具有显著性,即它应该能够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并且与其他商标区别开来。虽然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声音,但它们必须能够以视觉方式表示,以便在商标注册簿中记录。
在美国,当地理标志和商标出现冲突时,比如同一个名字被两个不同的产品使用,美国有一套规则来解决这些问题。这套规则主要通过商标法律来实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地理标志的保护立法现状
美国通过国内现行商标法保护体系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由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统一管理地理标志的申请和保护。这种保护模式被称为“美国式商标法”地理标志保护,也称为“盎格鲁——美国证明商标模式”。
地理标志作为注册证明商标保护
根据美国《兰哈姆法》,在美国被视为具有“地理描述性特征”的地理名称或标志在未能证明其已经获得独特性的情况下不能被注册为普通商标或集体商标,但该地理名称或标志能够被注册为证明商标进行保护。
证明商标的控制权
在美国商标法实践中,对地理名称作为证明商标的使用行使控制权的机构多数情况下是政府机构或经政府授权运作的机构。保护该地区所有人使用该地理名称的自由,同时防止滥用或非法使用该证明商标。
排除通用名称的保护
美国不保护对于商品/服务而言是通用名称的地理术语或标识。例如,“苹果”不能作为苹果的商标,因为它是苹果这种水果的通用名称。
排他权的赋予
美国商标/地理标志制度的另一个特点是赋予了商标或地理标志所有者排他权。当一个商标/地理标志可能会使消费者对于商品/服务的来源产生困惑、误解或受骗时,阻止未获授权方使用该商标/地理标志。
合理使用的适用标准及权利边界
美国对于地理标志的合理使用相对其他国家而言,范围是十分宽松的。只要他人不是将地理标志以商标来使用,而是将地理标志用于展示商品或服务真实的原产地时,这一行为就不能被禁止。
中美经贸协议中的地理标志保护
2020年1月的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要求双方应确保地理标志保护实现完全透明和程序公平,包括排除通用名称保护和尊重在先商标权,以及在地理标志注册和使用管理程序中应给予提起异议和无效的机会。
通过上述做法,美国在处理地理标志与商标权利冲突时,既保护了地理标志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同时确保了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