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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堡王与印度汉堡王浦那的商标侵权案:一场持续了13年的法律对决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0日
作者:有孚出海
当前阅读量:86

案件背景

汉堡王是一个全球知名的快餐品牌,自1954年起使用“BURGER KING”商标,并在全球超过122个国家注册,包括印度。2014年11月9日,汉堡王在印度新德里开设了第一家餐厅。汉堡王指控印度汉堡王浦那侵犯了其商标权,并在2009年发出停止通知。原告声称其商标在全球具有高度显著性,且被告的使用造成了消费者混淆。

被告否认侵犯商标权,声称自1992年起使用“Burger King”名称,早于原告在印度的注册。被告辩称其使用是善意的,且与原告品牌无关联,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印度汉堡王浦那餐厅的老板曾提出反诉,要求美国汉堡王赔偿200万卢比,以补偿因长期诉讼带来的困扰与损失。



法院裁决

2024年8月16日,印度浦那地区法院驳回了美国汉堡王公司对印度汉堡王浦那餐厅提起的商标侵权诉讼。法院同样驳回印度汉堡王浦那餐厅的赔偿诉求。美国汉堡王(Burger King Corporation)与印度汉堡王浦那(Burger King Pune)之间持续了13年的商标侵权案件最终以一个出人意料的结果告终。


裁决依据

1、被告为先使用者:法院裁定,印度汉堡王浦那餐厅自1992年以来一直在汉堡产品上使用“Burger King”这一名称,而汉堡王虽然早在1954年就已注册该商标,但是直到2014年才在印度市场上正式使用。因此被告印度汉堡王浦那的商标实际使用时间早于美国汉堡王进入印度市场的时间。

2、缺乏侵权证据:美国汉堡王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印度汉堡王浦那餐厅使用“Burger King”名称造成了消费者混淆或对其品牌造成的实质性损害。

3、原告索赔被拒:法院进一步否认了印度汉堡王浦那餐厅要求的200万卢比的损害赔偿,因为没有证据显示原告因诉讼而遭受实际损失或伤害。

4、程序问题:法院指出原告提交的宣誓书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因此不能作为支持原告指控的证据。且原告未能证明其代表有权签署和验证诉状,因此诉讼形式不成立。


案件影响

尽管此案未对商标法提出开创性评论,但它展示了程序法和证据法在案件中的关键作用。这一裁决可能会影响此后涉及印度本地公司和跨国企业的商标纠纷案件。该裁决提醒当事人在法律诉讼中必须严格遵守程序要求,即使是知名商标也需如此。